
湖南省(长沙、岳阳、常德、郴州)2021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:
⒈医疗费=诊疗费+医药费+住院费+后续治疗费(包含康复费、整容费等);
⒉误工费=受害人务工收入(元/月)×误工时间;
⒊护理费=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×护理天数×护理人数;
⒋交通费=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;
⒌住院伙食补助=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(一般为60元/天)×住院天数;
⒍营养费=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;
⒎残疾赔偿金=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×伤残系数×赔偿年限;
注:长沙、岳阳、常德、郴州市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=41698元×伤残系数×赔偿年限
⒏残疾辅助器具费=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;
⒐丧葬费=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(77563÷12元/月)×6个月=38781.50元;
⒑被扶养(抚养))人生活费=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生活性消费支出×扶养(抚养)年限(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);
注:长沙市交通事故被扶养(抚养))人生活费=26796×扶养(抚养)年限
⒒死亡赔偿金=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×20年;
注:长沙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=41698元×20年
⒓精神抚慰金=法院按照每一伤残等级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递增;
⒔直接财产损失=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(需鉴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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